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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水利局机关党员“先锋创绩”考核评分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8-12 00: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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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根据《赣州市水利局建立党员 先锋创绩 制度的实施细则》(赣市水利机关党字[2012]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了《赣州市水利局机关党员 先锋创绩 考核评分表》,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党员 先锋创绩 工作要按照 年初定承诺、半年一申报、年终一总评 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党员 述绩 、群众 评绩 、公示 亮绩 、支部 定绩 、组织 用绩 五个环节。考核评分结果存入党员日常管理档案。各支部应在11月30日前将评分结果报机关党委备案。 二、做好结果运用。把党员 先锋创绩 评定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对后进的党员进行教育帮扶,督促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注重总结经验。党员 先锋创绩 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各支部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 附件:赣州市水利局党员 先锋创绩 考核评分表          2012年8月10日         赣州市水利局党员 先锋创绩 考核评分表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1.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在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的分别加5、7、9分; 2.在市、省、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的每篇分别加3、5、7分; 3.其它重要加分项5分。 同类加分项以最高项计算加分,不叠加。 本栏满分为10分,超出不计。
2.自觉参加党组织和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积极完成上级调学任务,学习时间不少于党员教育培训规定的时间。
3.自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探索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方式,政治素养、工作能力显著提高。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服从组织分配,圆满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工作上不思进取、完成质量和效率不高的扣3分;工作中存在 庸、懒、散、私、奢、贪 等现象的扣3分;有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等现象的扣2分。
1.荣获市、省、全国劳模(先进工作者)的分别加6、8、10分; 2.因工作业绩显著,荣获本单位、本系统、市、省、全国荣誉的分别加2、4、6、8、10分;3.其它重要工作业绩加5分。 同类加分项以最高项计算加分,不叠加。 本栏满分为10分,超出不计。
1.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开展结对帮扶,为 三送 联系户办好事、实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未能联系服务基层或群众的扣4-6分,未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或办好事实事的扣4-6分;出现群众投诉举报并经组织查实的不得分。
1.在 三送 等为群众服务工作中被评为市级以上荣誉的加5分; 2.关心帮扶困难群体,主动为帮扶对象捐钱捐物的加2-4分; 3.其它重要加分项5分。 本栏满分为10分,超出不计。
2.带头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协助单位妥善处理党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和谐。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党组织决议,自觉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立场不坚定、政治敏锐性不强、信谣传谣或发表不实言论的不得分;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不得分。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够的扣2-5分。
1.不畏强暴,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捍卫法制尊严,维护公道正义,加10分; 2.在遵纪守法方面荣获市级以上荣誉者,加5分。 3.其它重要加分项5分。 本栏满分为10分,超出不计。
2.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办事,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现象。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廉洁奉公,自觉接党组织和群众的督,无违法乱纪现象。
发现违法、违纪办事或违反政策现象的不得分。触犯党纪国法,被纪检部门调查处理或执法机关立案侦查、取保候审的取消评分资格。  
3.积极参加 三会一课 、民生生活会、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党内各项活动;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1.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反对奢侈浪费,八小时之外社会形象良好。
  生活中有不检点行为的扣2-5分;言行举止不文明的扣2-5分;不尊老爱幼的扣2-5分。家庭不和睦的不得分。
1.见义勇为,学雷锋做好事,事迹突出的,加10分; 2.带头践行 八荣八耻 ,事迹突出的,加5分; 3. 遵守公民道德,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干部群众认可,加5分; 3. 荣获市、省、全国级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奖励的,分别加6、8、10分; 4.其它重要加分项5分。 本栏满分为10分,超出不计。
  注: 1.本表由基本项目、加分项目两部分构成,分别以100分和50分制计算。基本项目内容涵盖党员的义务,集中体现在党员 五带头 的要求上。加分项目强调 创绩 特点,将党员的突出表现纳入评分项目。 2.本表应由各支部可根据当前形势与任务,结合本单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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