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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召开“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专题会议

来源:河长制工作科发布时间:2022-08-03 16:25:29访问量:

8月2日下午,赣州市召开“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专题会议,通报“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良明,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怡萍,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成员肖建标和市公安局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市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温波主持会议。


     会上,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分别立足工作职责,通报了“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行情况,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协作机制落实落细开展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赣州是赣江、东江、北江“三江”源头,水系发达、河流众多,集雨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1094条,总长度达1.66万公里,保护好源区水生态环境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自建立“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来,我市明确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坚持打防治结合。今年上半年,全市87个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赣江、东江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达100%,确保了赣江源头、东江源头水生态环境安全及河湖健康。2020年度、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分别获得全省第一、第二的好成绩。


今年以来,相关河湖长制市级责任单位共组织联合巡查执法1467次,出动执法车辆、船艇3070辆(艘),现场查获渔具119件,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1艘,清理销毁非法网具726张(顶),拆解“僵尸船”7艘,查处采砂船舶机具11(艘、台),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19起,查处涉砂行政案件29起。

市河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行政执法及监督行动,严厉打击涉河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依法行政,有效遏制各类涉河突出问题。公安机关会同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巡逻工作,重拳打击侵占河道、破坏水生态、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河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实现了河湖管护工作的“长牙带电”,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办理了一批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河湖案件,近一年来,受理涉河湖刑事批准逮捕案件48件74人、审查起诉案件98件179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77件,取得积极成效。


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怡萍讲话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熊良明讲话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河长办、水利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职能,推动协作机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当前,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河湖“四乱”问题依然存在,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河湖综合治理水平亟待提升等。要按照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部署,立足全市河湖保护和“美丽赣州建设行动”大局,深刻认识“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二要进一步深化协作。继续通过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监督、联合督办等方式,拓展协同联动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及监督行动,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非法采砂、河湖水域治安等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效能。重点抓好对全市县乡对口业务条线的统筹落实和业务指导,强化专业知识交流学习,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保持对涉水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三要进一步强化宣传。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江西省河湖保护周”集中宣传等活动为抓手,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平台定期推送河湖保护信息,讲好赣州河湖管理和保护故事,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营造狠抓河湖保护治理的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深入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在全市全面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更高层次推动,更大范围推广,更宽领域拓展,加快推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必将为打造美丽江西“赣州样板”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以更优更实的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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