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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发布第1号总河(湖)长令

来源:赣州蓉江新区河长办发布时间:2021-11-02 14:38:31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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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适应新发展阶段,近日,赣州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区总河(湖)长陈水连签发2021年赣州经开区第1号总河(湖)长令,对当前河湖管护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总河(湖)长令要求,全区上下要扎实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与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管理与治理力度,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总河(湖)长令强调,一是强化认识,压实河(湖)长制责任。各级河(湖)长要提高站位,积极开展巡河(湖)工作;区河长办要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调度、检查考核等工作,用好“指挥棒”,提升各级河(湖)长履职成效;各区级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建立部门件协调联动机制。二是突出重点,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加快推进黄沙溪问题整改;聚焦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市河长令反馈问题,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到位并销号。三是综合治理,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要统筹推进水土保持、废弃矿山、畜禽养殖等系统治理,要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与运营,要深入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和管理机制,要盯紧不达标断面、城乡黑臭水体等问题,多措并举,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四是加强监督,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各区直部门、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深入学习贯彻《长江保护法》,完善河道保洁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及民间、企业河(湖)长的监督作用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河湖管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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