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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转变

来源: 作者:来稿单位:发布时间:2019-05-13 00: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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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赣州市政府办《“拉高标杆 争创一流”工作对标对表活动方案》要求,市水利局围绕“拉高标杆 争创一流”工作对标对表活动,组织赴深圳市宝安区开展调研,通过学习借鉴河长制工作宝安经验,两手发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河长制工作水平,推进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有效”转变。
  一是建成河长制信息平台。创新“河长制+信息化”机制,加快建设“智慧河长”信息化工程,现已建成市级“智慧河长”平台和章贡、大余、崇义、全南、兴国、石城、寻乌等7个县级河长制信息平台。利用先进的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构建“河长+责任部门+社会公众+监测设备”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推进河长制目标管理、任务督办、监督考核的信息化、数字化。河长制信息平台的建立,让各级河长、管护人员及时掌握河流概况、巡查问题、水质信息等,实现“掌上监管”。此外,该信息平台设置河道巡查、问题上报、事件处理、问题整治模块,让市、县信息平台无缝对接,形成河长巡河履职、社会公众参与、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处置并解决。
  二是创新河长制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全市现已成立安远等7个综合执法局(大队),南康、宁都、兴国成立了水利(水上)警务室,完善了水生态综合执法体制,有效解决生态执法领域条状管理、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的问题,变“九龙治水”为“一龙治水”。此外,探索和建立“河长+社会河长”、“河长+警长”、“河长制+精准扶贫”等模式,逐渐建立了河长制工作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机制,并让全社会从中受益。市本级聘请民间河长36名、企业河长29名、社会监督员22名,各县(市、区)聘请民间河长339名、企业河长216名、社会监督员338名;共设置市级河湖警长13名,各县(市、区)河湖警长298名;聘请贫困户6787名担任河湖保洁员(在全市13831名河湖保洁员中占近50%的比例),既提高了河湖管护水平又增加了贫困群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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