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技术审查,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对5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技术评审意见、水土保持方案详见附件,公告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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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2.技术评审意见
3.水土保持方案
2025年4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技术评审意见 |
水土保持方案 |
1 |
《安远法院欣山人民法庭暨东江源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专家意见 |
《安远法院欣山人民法庭暨东江源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2 |
《宁都县2025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专家意见 |
《宁都县2025年35千伏电网改造升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3 |
《全南县瑶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评审意见 |
《全南县瑶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
4 |
《崇义县龙勾天然气门站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专家意见 |
《崇义县龙勾天然气门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5 |
《信丰县高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
专家意见 |
《信丰县高铁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
2025年5月6日